深圳出台系列政策支持科技自主创新
新快报讯 记者 戴晓晓 报道对于在深圳扎根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来说,昨日深圳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无疑为企业未来发展注入全新活力和动力。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就努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进行全面制度规划。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圳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3年。
深圳还制定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内取得的经济收益,最高可将经济收益60%奖励给该科技成果完成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5年内转让的,可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的60%优先转让给科技成果完成人;5年后转让的,可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的70%优先转让给科技成果完成人。
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深圳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根据其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和技术转移的情况,由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予以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境外机构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或者技术转移机构,由市科技研发资金予以最高1000万元研发资助。